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6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9月17日巡察反馈会后,会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党组认为,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会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会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党组书记、理事长张樑任组长,会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直属中心负责人组成,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方剑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会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会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1项整改任务、28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会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6项。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会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9月18日,会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9月27日,再次召开党组会,对《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进行审定。之后,会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召开多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均已整改到位。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6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不深入。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已制定轮训计划,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中心组学习常驻学习专题,长期坚持、形成常态;三是9月18日,党组中心组对中央群团工作改革文件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每个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讨。会后每个班子成员撰写研讨文章一篇。
2.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景德镇市残联党组工作规则》、《景德镇市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决策程序和规程以及党组的重大决策行为,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三是加大对挂点村浮梁县黄坛乡吴家村脱贫攻坚帮扶力度,积极协调住房保障帮扶落实到位,目前申报的12户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3.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有缺失。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开好“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严从实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十足,达到了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凝心聚力的效果;二是严格执行《景德镇市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做到工作决策、资金安排和其他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三是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做到党支部每个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班子成员每季度轮流上党课一次;四是规范党组会议和“三会一课”记录,并指派专人负责记录。
(二)选人用人和基层(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4.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握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程序关、审核监督关,从严选任干部;二是在8月13日召开党组会,对5名不具备干部身份任(聘)用在干部管理岗位上的相关非干部身份人员进行了免职,对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匹配进行了适当调整;三是修订完善《市残联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持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稳定,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长期坚持。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市残联党总支部下派的2名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市残疾人美术家协会联合党支部现有1名党员一起,将尽快正常开展组织生活。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6.超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7月3号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清退超范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工作,从7月份开始按月扣回2位同志多发的津补贴;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发放各项工作津补贴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7.作风建设有待更好推进。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景德镇市残联工作准则》,严格责任追究,通过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基础;二是制定了《市残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开展残联机关干部作风“怕慢假庸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抓学习贯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会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干部执政为民的作风更加扎实,团结干事创业氛围逐步形成,攻坚克难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
(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8.党组主体责任需更好落实。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主要领导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和认识,认真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制度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9.纪检组监督责任需更好落地。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市残联党组全力支持驻司法局纪检组工作,同时驻司法局纪检组全体成员深入市残联,加强对残联系统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学习;二是驻司法局纪检组根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跟踪监督。
10.纪律建设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1)修订完善《景德镇市残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在经费支出时,对超标准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的坚决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上级下拨专款均按要求拨付,未截留一分。
11.残保金收管用亟待规范。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残保金的征收工作,制定了残保金年度征收计划,目标任务是260万元。目前,我会正在全力以赴上门征收市直部门残保金,确保年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按照《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使用管理残保金,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会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残联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景德镇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的景德镇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8297334;电子邮箱:1844049277@qq.com。
中共景德镇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