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关于对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的要求,我市有以下单位和人员被评为全省助残先进集体、助残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和全省自强模范,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受表彰对象情况
(一)助残先进集体:景德镇市财政局
(二)助残先进个人:华小春 乐平市红十字会医院脑瘫康复中心院长;计贵柳 景德镇市税务局税政二科科长
(三)残疾人之家:景德镇市天使陶瓷文化传承中心;浮梁县王港社区康复中心
(四)全省自强模范:段少军(伤残五级)景德镇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科所副科长
二、反映情况方式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三、公示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行为。
四、公示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7日。
五、公示联系电话:0798——8297334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